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调整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19-09-30 · 浏览:402

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调整的公告

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,优化资源配置和税收营商环境,立足新税务机构的服务需要和税收工作新定位,自2019年10月8日起,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办公场所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启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82号办公场所,挂牌“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”

二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华路10号场所停止办公

三、联系电话

联系电话(政府信息公开):0755-27876122

纳税咨询、纳税服务投诉电话:0755-12366

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:0755-27781161

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:0755-27785121

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

2019年9月30日